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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5日電)民眾購買義賣商品,小心愛心遭人濫用。中區國稅局表示,近期查獲轄內某商家利用公益團體名義販售商品卻未開立統一發票,5年來漏報銷售額高達新台幣4億餘元,補稅處罰至少4200萬元。 中區國稅局局長許慈美表示,近日查出轄內某營業人利用協助2家教養院募款名義,先取得對方同意後,雇用員工自稱社福義工,隨機撥打電話給不特定民眾,推銷洗髮乳、沐浴乳、龍眼蜜、葵花油等商品禮盒,並向民眾說義賣所得扣除成本後,會捐贈給公益團體。 許慈美表示,該營業人取得民眾信任及訂購後,商品採貨到付款方式宅配到府,並隨貨附上社福團體感謝狀,卻未主動據實開立統一發票,2011年至2015年間,短漏報銷售額高達新台幣4億餘元,逃漏營業稅2100萬元。 許慈美說,除要求該營業人補繳營業稅外,將依營業稅法與稅捐稽徵法規定,擇一從重處罰,視逃漏稅情節輕重,處以至少1倍罰鍰,連補帶罰金額可望逾4200萬元以上,此外,也將追查是否短漏報營所稅。 許慈美並指出,對該營業人查核過程中,也接獲檢調單位通報,得知該營業人並未將義賣所得全數捐贈,每月僅捐2、3萬元給慈善團體,根本是「掛羊頭、賣狗肉」,也無法得知感謝狀是由社福團體發出,還是該營業人私下製作,目前已交由檢調偵辦中,了解是否涉及詐欺。 中區國稅局呼籲民眾,民眾基於愛心購買義賣商品,仍須主動索取統一發票,除可對獎外,也可遏止不肖商人逃漏稅。此外,國稅局近來已針對透過網路或電話行銷、並以個人名義委由物流業者寄送商品的交易行為進行查核,請營業人莫持僥倖心態。10509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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